在多数情况下,工程质量问题均由发包人主动提起诉讼,或者在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案件中提起抗辩或反诉。
即使在承包人与分包人(实际施工人)之间就工程质量存在争议的情况下,承包人往往也不愿意将质量问题暴露在司法机关的审查之下,更倾向于协商解决。
在房地产项目中,房地产公司作为发包人,更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质量问题,以避免业主的恐慌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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